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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我是特首系列——土地政策(二)


《資本壹週》681期 (2018年12月6日)

1.軍事用地本來有很多可以用,但還是「無符」,費事打搞習近平。
2.高球場並非屬於有錢人的,而是屬於香港的,況且具歷史價值。
3.要棕地及農地發展起來,重點是「讓利」,市場自會發揮其力量。

如果我是特首系列——土地政策(二)

上期說到,填海不可不填,問題只是填海造地需時二十年,過渡期內怎樣處理香港有限資源,應付龐大需求。如果我是林鄭,就會連環出招。

先說軍事用地,本來有很多可以用,因為以前英軍視香港為亞洲總部,惟現時駐港解放軍只隸屬一個區罷了,此前是廣州軍區,目前已劃歸南部戰區。淨計駐軍人數,英軍時期數以萬計,如今解放軍則只得數千。而根據本土研究社的統計,現時全港共有十九幅軍事用地,佔地二千七百公頃。撇除佔地較廣的練靶場,有些用地根本一點用處也沒有,例如石崗機場,可以借用鄰近如深圳等軍用機場,而其本身佔地已有一百五十九公頃,更可釋放附近被施以高度限制的土地,面積廣達二千六百公頃,足夠未來十年所用了。

然而,作為特首,卻對收回此等用地「無符」。雖然土地有實際甚至逼切之用,但也只能「側側膊」。事關一來派駐軍隊乃國家的權利,二來打軍事用地的主意,即是關軍委主席習近平的事,如今習近平國事繁忙,還是不要打搞為上。

至於粉嶺高爾夫球場,建議收回全部或部分用以建屋,更是多餘。有批評指,使用高球場是有錢人的特權,惟此論調大錯特錯,高球場並非屬於有錢人的,而是屬於香港的,大家有本事爬了上去,就有「特權」去使用;一日高球場未拆,大家一日都有機會入去,相反,如果收回,大家就沒機會入去矣。正如淺水灣、深水灣,人人有份,但隔籬的會所,同樣設會籍,為何無人嘈?

況且,粉嶺高球場早於一九一一年啟用,現時場內具有歷史價值的建築物,包括一級歷史建築行政長官粉嶺別墅、二級歷史建築粉嶺高球會會所,以及三級歷史建築粉嶺高球會小食亭。因此,不單止不應收回,相反更應保護。

此外,輪到棕地,亦是難搞。因為香港法律保障每個人的權利,政府如果夾硬收回棕地,持分者便有權嘈,有關官司肯定了結無期。不過,政府可以想個方法,令既得利益者自己執位,就像港交所令所有經紀行變成股東一樣。例如政府可以做個大規畫,道路盡量搞大,鐵路盡量搞大——此兩基建政府收地名正言順,其餘便讓既得利益者因應規畫,轉讓的轉讓,收購的收購,補地價,轉用途。

其實,最易搞的,是農地。首先,與棕地一樣,要城規入場,繼而既得利益者就會因為利益自己執位,由一百個擁有者,變成最終只餘兩、三個,有的賺多些,有的賺少些;此外,再將現有制度優化,鼓勵有農地在手的,大量轉用途、加速轉用途,並規定一個時限內落成。

一言蔽之,要棕地及農地發展起來,重點就是「讓利」。夾硬收回,死路一條。有了利益,市場自然會發揮其力量。至於溶洞、郊野公園等,此等純粹握在政府手裏的地,只能當作儲備。

文章來源:Capital Weekly 資本壹週

吳鴻生 南華集團主席《資本壹週》社長
劉若文:《資本壹週》總編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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