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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鐵問題 政府有責


《資本壹週》666期 (2018年8月16日)

1. 港鐵的工程問題,反映整個制度根本有問題。
2. 今次事件關乎公眾安全,是性命攸關的大事!
3. 即使有關工程始於上一屆政府,都要追究責任。

港鐵問題 政府有責
港鐵沙中線連環爆出工程問題,愈演愈烈——繼會展站、土瓜灣站被揭支撐工字鐵不足、不依從圖則施工後,紅磡站更有二千顆螺絲頭失踪,書面記錄懷疑造假,已經交由警方進行刑事調查,近日土瓜灣站再被指挖掘工程導致附近二十三幢大廈出現沉降,幅度達到停工水平卻沒停工。

港鐵上週終於有五位高層因為紅磡站工程問題而「問責」,包括行政總裁梁國權提早退休,工程總監黃唯銘及三位沙中線總經理級人物李子文、胡宏利(負責南北線)、黃智聰(負責東西線)則離任。

然而,事件其實反映整個制度根本有問題。正如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主席田北辰所言,高鐵以至沙中線採用的「服務經營權模式」,港鐵只負責設計、建造、經營,鐵路擁有權則在政府手上,興建的資金亦由政府支付,即是就算港鐵出錯,也由政府埋單;此外,在港鐵與承建商的委託協議中,如果發現工程出現問題,包括超支或延誤以至其他改動,須經政府批准,程序繁複,以致前線傾向自行處理問題而不上報,結果如今問題叢生,最離譜是不止打擊港鐵聲譽、形象,更危害公眾安全。

其實,港鐵工程一向問題多多,例如超支,以往已經試過很多次,當中,高鐵及沙中線超支尤其嚴重,前者超支一百九十六億元,後者亦達一百七十三億;通車亦試過延遲,高鐵通車就由二○一五年足足推遲了三年至今年第三季。惟往往政府都由得港鐵輕易過關,並無追究責任,更遑論問責。

可是,今次事件並不止於超支與工程延誤般簡單,而是關乎公眾安全、關乎公共交通系統使用者的安全,是性命攸關的大事!因此,政府必須嚴正檢視整個制度的問題,當中,不止是合約的問題,更包括監管的問題。

且看港鐵董事局,豈能如主席馬時亨所說,隨著管理層沒通報,因而「蒙在鼓裏」?再看政府那一邊,無論港鐵怎樣隱瞞、漏報,官員亦無可能不知情,所以,要問責的話,除了港鐵高層,就連政府都要負上責任。即使有關工程始於上一屆政府,官員已經換了人,都要追究責任。

個人不知道哪個部門需要負責,是路政署?屋宇署?抑或發展局?運輸及房屋局?甚至特首?總之有大殺大。關乎人命的如斯大事,追究到特首的層面,其實絕不為過。無論上屆,抑或今屆,都責無旁貸。

事實上,換了在內地,如果爆出如此大事件,追究責任一定追到市長身上。

港鐵工程出現問題,政府官員豈能置身事外?

文章來源:Capital Weekly 資本壹週

吳鴻生 南華集團主席《資本壹週》社長
劉若文:《資本壹週》總編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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